日期 2026 年 3 月 15 日

《公證法》第13條修法:房東遇到租霸可以趕人嗎?關鍵在「2年以上租期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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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多房東寧願把房子空著不租人,一部分是想保留房地合一稅的自住優惠(免稅額400萬),另一個原因就是租霸。過去即使已經完成租約公證,只要房客遲繳房租、擺爛,屋主還是只能透過強制執行取回房租、不能趕人。為了改善這個現象,《公證法》第13條修正草案提出,未來只要租期達2年以上並完成租約公證,當房客欠租而依法終止租約,或雙方已合意終止租約卻拒不返還房屋時,房東可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取回房屋。接下來沐築將帶您快速了解,這次公證法的修法方向,對於房東在實務上會帶來哪些改變。